劳教改革正在研究中
《工人日报》(2012年10月10日 01版)
本报北京10月9日电(记者邓崎凡)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劳动教养制度的具体改革方案,但目前尚没有改革的具体时间表。
在回答记者关于劳教制度改革相关提问时,姜伟表示,劳教制度是由中国立法机关批准的法律制度,有法律依据。劳教制度为维护我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也存在问题。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相关部门作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姜伟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劳教制度改革刚刚开始,目前尚无具体的时间表。据了解,目前,甘肃、山东、江苏、河南等四省已经开始了劳教制度的改革试点。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介绍,劳教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着一定的历史背景。劳动教养制度设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刑罚和治安管理处罚形成的一项介于治安管理处罚和刑罚之间的特殊的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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