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法院公平维护农民工权益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29日 06版)
本报讯 9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外地农民工起诉本土公司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苏某系广西北流人,2007年8月初到宏基公司承建那坡县某单位的一处综合楼。工程完工后,宏基公司尚欠农民工苏某工资47000元。苏某经多次向宏基公司追讨工资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支付欠薪及利息。
主审法官在案件受理后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经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宏基公司定于2012年9月30日前付给苏某工资22000元,余款年底前结清。
一直以来,那坡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该院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权益。2012年1月至8月,该院共审结涉及农民工案件134件。
(周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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