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错案倒查找依据
开封设民警执法档案

为方便群众诉讼,河南舞阳法院根据该县的具体情况,设立了一个巡回法庭,建立了一支相对固定的巡回法庭法官队伍。法官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司法调查工作,开庭则常在农家院落和农舍内。截至目前,该巡回法庭今年内已到全县14个乡镇巡回立案32件,巡回审理案件52场次,就地化解纠纷46件。巡回法庭不仅方便群众,而且能快速化解矛盾,止争息诉,因此深爱群众欢迎。
图为该庭审理案件时的情形。
蔡强 摄
本报讯(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王基名 夏吉春)一份属于民警个人并记录在案的电子执法档案,不仅要在网上进行考评,还要作为错案倒查、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的依据——这是河南开封市公安局今年以来在开展执法档案建设中实施的新举措。
“截至目前,全市3242名公安干警都有了属于自己的电子执法档案。”开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玉虎表示,执法档案不仅客观、全面地记录了执法民警办理的情况,反映了民警的工作实绩,而且明晰了执法责任,为错案倒查提供了依据,强化了民警的责任感,增强了民警依法办案的自觉性,落实了执法责任制。
按照要求,开封市公安局对于全市公安系统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实行一个单位一档,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负责人和具有执法资格的所有民警,实行一人一档。各法制科、监督室在日常案件审核时,采取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测评的方式,根据民警办案质量的优劣和办案数量的多少,对民警执法办案情况实行动态化考核,并记录在个人执法档案中。
据介绍,为使电子执法档案发挥实效,开封市公安局每季度都要对各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局直执法单位的执法档案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进行全市通报。其中,对执法民警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且作为年终立功、授奖,评选标兵、优秀公务员以及干部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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