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自主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成为可能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高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实验室技术性岗位人员和辅导员等人员,进一步扩大了高校办学自主权。
根据意见,首先全面实行高校职务聘任制,将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给高校,实行评聘合一。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并发放学校聘任证书。在原高校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另外增加3~5个百分点高级岗位数,高校应将所增高级岗位向年轻教师倾斜。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人选,高校可直接聘任特设岗位,不计入学校岗位结构比例。
其次,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本单位的科研资源和自身科研技能为企业开展有偿服务,其职务成果经评估作价,可作为企业的注册资本,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70%。职务成果完成人可以自行创办企业或以技术入股在本省产业化转化,其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收益的比例可高于50%。对高校职务成果转化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省科技行政部门认定,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所得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免征、减征优惠。
第三,支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将高校高层次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引进资助计划和建设项目。省财政设立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重点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杰出人才奖励和重大人才开发项目的资助。各设区市设立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各高校要设立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重点建设项目经费中专门安排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鼓励支持高校领军人才面向产业需求组建创新团队,领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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