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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9月21日 星期一

山东规定小学生每天须练字10分钟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21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葛红普)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随着秋季全省中小学正式开学,为防止学生笔下误,养成书写好习惯,山东规定,小学阶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练字。

据介绍,山东新学期最大的变化莫过于新课标的正式实施。新课标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学段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并要求学生写字姿势正确,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质量。小学阶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练字,同时要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按照要求,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从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五到六年级学生能用毛笔写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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