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国门归国门 景区归景区
朱永华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18日 03版)
最近,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国门景区被企业承包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质疑声不断,普通游客入景区所交门票费,远超当地政府上一年规定价格。另外,许多人担心此举可能影响国家形象和边境治安。(见9月16日《京华时报》)
一个国家的国门在人们心目中是何等威严与庄重,它无论如何也不应该与金钱利益沾上边。然而,位于中俄边境的满洲里国门包括国门、41号界碑、红色秘密交通线遗址和红色旅游展厅等,不仅成了当地的旅游景区,还被当地政府外包给企业谋取利润,游客不论国籍,只要购买“景区门票”,就可以自由游览。
如果说国门都能对外承包,成为私人企业牟利圈钱的道具,那还有什么是不能外包和出租的?
地方政府利用资源发展旅游经济无可厚非,没有资源创造“资源”,甚至人为制造“名胜古迹”,只要有益地方经济发展,人们大多也持包容态度。但对于国家的大门则必须另当别论,国门是一国之门,不是地方政府的私有财产,地方政府不能将其划归旅游景点承包牟利。正如相关专家所说,界碑以及边境线归边防管理,旅游公司对这些地带没有管理权。地方政府将其交给私人企业经营,自己充当坐享其成的大老板,国门的尊严、国家的形象体现在哪儿?
更让人忧虑的是,大量的游客固然可以给当地带去滚滚财源,但同样会带去不安全的因素,游客中人员混杂,又紧邻边防线,一旦出现较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不仅有损国家形象,更可能危及边防安全。这些问题,当地政府难道没有预见吗?还是被景区利润遮住了眼?
尽管现在可以称得上太平盛世,但恐怕也不是“天下无贼”,特别是国家的大门口,各种预想不到的问题随时可能发生,边防官兵肩上的担子并不轻松。
让国门归国门,景区归景区,这个界限不容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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