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启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到2015年,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乡镇卫生院、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本报讯(记者姬薇)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卫生部五部门联合启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会前,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部署了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九项具体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明确提出到2015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中医医院(民族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力争使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一定比例,并在“十二五”期间有明显上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强调,加强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是确保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已纳入下半年医改重点工作安排。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阐述了实施提升工程要坚持的主要原则: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政府主导,行业落实;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王国强指出,国家五部门将共同成立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各省(区、市)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尽快成立由中医药、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军队卫生等部门参加的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国家五部门也将组织对各省(区、市)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情况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为了保障提升工程的实施,国家有关部门将启动包括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中医药设备配置、中医药人员配备和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以及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条件建设、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在内的7个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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