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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9月15日 星期一

【关注医改】潍坊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增活力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15日 02版)

新华社济南9月14日电(记者王海鹰)作为17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山东省潍坊市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理顺了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一直以来,我国对公立医院的管理权分散在组织、编制、财政、发展改革、人事、卫生等部门,权责不一致,大部分医院院长虽然是名义上的法人代表,却无法行使法人代表应当行使的权力,也无法真正承担法人代表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潍坊市在改革中首先明确公立医院所有者权责,设立了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责,主要负责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财务监管、法人代表聘任等重大事项,并对公立医院实行考核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规划、准入、监管及公共卫生等方面职责,真正实现管办分开。

早在2005年,潍坊市就在全国率先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公立医院的院长由原来具有行政级别的“官员式管理者”,转变为没有行政级别的“职业经理人”,被充分赋予了医院日常经营管理权力,享有自主经营权和人事、分配权。对院长实行年薪制,院长年薪最高可为上年度医院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改革后松绑了,放权了。”潍坊市中医院脑病科主任张国庆对记者说,比如过去晋职称,受人员比例限制,现在可以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自主设岗聘任,低职的可以高聘,高职的也可低聘,潍坊市中医院有4名主治医生被高聘为副高职称,都是医术高、学历高的年轻医生,这样调动了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的积极性。

医务人员反映,原来的工资由人事局核定,奖金由卫生局封顶,干多干少一个样,现在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医疗服务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以及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谁工作量大,谁收入就高,护理等岗位收入大幅提高。

由医管会与医院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实施绩效考核的办法,保证了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实现。昌乐县人民医院平均住院天数和药品占比持续下降,今年上半年分别降为6.88天和39%,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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