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交警开展宣教活动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09日 03版)
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工作,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河南辉县市交警大队在宣传教育工作中,从实际入手,突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新颖性和有效性,科学安排宣传警力,调动一切宣传力量,借助“五个平台”,努力编织“和谐文明、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宣传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活动中,他们借助 “新闻媒体”、“窗口阵地”、“执勤现场”、“特殊群体”和道路沿线开展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臧清献 宋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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