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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9月08日 星期一

北京曝光房产中介十大“霸王条款”

九家违法房产经纪机构也被列入“黑名单”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08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尹雪梅)9月5日,北京市工商局与市住建委联合召开“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整治情况通报会”。会上,9家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曝光,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同时房地产经纪行业10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也首次向社会公布。

据北京市经纪人协会副会长陈建成介绍,目前北京市共有房地产经纪机构11448家,租房买房找中介已经成了共识。但在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房屋租赁买卖过程中,不少消费者感觉自己很弱势,因为经纪公司已经设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而对消费者不利的“霸王条款”。

“为保护租赁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乙方不得与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自行成交,否则应向甲方交付月租金的200%作为赔偿。”“业主、客户双方通过本公司以外渠道的看房确认均属无效。”“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租期全部租金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甲乙双方私自完成买卖交易的,双方按居间服务费双倍赔偿给丙方。”“甲乙双方不得拒绝丙方服务或要求退费。”……如果发现存在上述不公平格式条款,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在与中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可拒绝签订,并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被曝光的9家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分别是北京瑞祥、北京沃居、北京明润置地、北京中天恒业、北京中天佳业、北京凯成永泰房山分公司、北京润嘉、北京乐成伟业、北京林泽。据悉,这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分别存在占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伪造、变造合同示范文本、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等违法行为,已被北京市住建委记入信用档案并对外公示。

据悉,从4月开始,北京市对房地产经纪行业中常见的28种经纪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8388户,对77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给予了责令改正,对房地产经纪违法案件共立案15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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