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自愿放弃二胎生育家庭可获奖励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06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菏泽市人口计生委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该市独生子女奖励费将由原来的每月10元提高到每月100元。
据了解,自山东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以来,对独生子女的奖励一直是每月10元,夫妻双方各5元。据菏泽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介绍,将独生子女费提高到100元,是为了更好地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同时,对农村符合政策自愿放弃生育二胎家庭,经夫妇申请,签订《终生不生育合同》并公证后,将以往的3000元奖励提高到了一次性奖励1万元,并享受其他法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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