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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9月05日 星期一

【关注医改】深圳“医药分开”两个月百姓得实惠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05日 04版)

据新华社深圳9月4日电 (记者吴俊)深圳7月1日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7月21日起公立医院提高诊金。目前深圳67家公立医疗机构运行平稳,次均诊疗费用、次均药品费用均实现下降,门诊输液少了,抗生素使用率下降了,不合理的医药费用逐步得到遏制。

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深圳从7月1日起取消全市所有公立医院2962种医保目录药品15%-25%的加成,实现“进货价卖药”。

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介绍,我国从1954年开始实行药品加成制度,这对当时医疗事业的发展起到保障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率为西药最高15%,中药最高25%。

深圳作为首个在全部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城市,改革力度空前。据深圳社保部门测算,此项改革后,深圳每年可减轻参保人自付费用2.09亿元,其中门诊费用1.99亿元,住院费用0.1亿元。

深圳7月1日迈出医药分开第一步之后,7月21日再出“硬招”:全面提高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诊查费标准。此举旨在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据深圳市卫人委主任江捍平介绍,具体调价方案为:依据医院等级设置的不同,分级提高门诊和住院诊查费的价格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查费12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诊查费增加部分,不增加患者负担。

江捍平说,取消药品加成费用,提高诊查费价格标准,是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的服务价格体系和医务人员薪酬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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