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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9月01日 星期一

各种延缓衰老的保健品铺天盖地,一些无良商家抓住人们的心理,夸大保健品功效,牟取利润——

别总想着长生不老 吃药岂能“返老还童”

——江苏江阴市法院判决非法销售保健品案

本报通讯员 史友兴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01日 06版)

法明图

消费者听信商家宣传,花巨款购买了能够让人“返老还童”的“灵丹妙药”。可是使用后,所谓的“灵丹妙药”并没有产生功效,消费者便以商家夸大虚假宣传药品功效、虚构药品理疗效果为由,将商家送上法庭,要求商家双倍赔偿经济损失。而商家则以消费者没有证据证明药品不具有宣传的功效为由,拒绝赔偿。日前,江苏省江阴市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个案子。

商家:夸海口能“青春永驻”

现年33岁的胡海洋是江苏省江阴市一名商人,年龄不大,事业有成,身体却透支过多。在朋友的建议下,他有时忙里偷闲到市中心的一家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健康公司)做按摩。

2009年的一天下午,胡海洋来到健康公司做按摩,已经熟悉的服务员一边为他做按摩,一边向他介绍公司的新产品。

“看你面色灰暗,与实际年龄不相称。做美容、按摩,固然可以放松一下身心,但这只能暂时消除疲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这儿有一些能够延缓衰老的保健药品,有些保健药品的功效可以说相当神奇,如从瑞典进口的健豪宁生长激素,可以延缓衰老,甚至返老还童。5支一盒,一盒价款19.8万元。”

服务员见胡海洋半信半疑,便拿来一本宣传册,指着上面描述的医学原理说:“这种产品能解决身体各脏腑器官细胞的老化问题,具有使身体各机能回升、精力充沛饱满,让男人有敏捷的思维,快速的反应,良好精神的功效。”

为了彻底打消胡海洋的顾虑,服务员还向他出示了一份药品说明书,说明书中详细说明了药品功能:改善人体内环境,赋予机体新的生命力,迅速改善睡眠;能使使用者面色红润有光泽,大脑记忆力得到改善;能实现脱发再生,白发变黑,色斑变淡,皱纹消失;能使腹部脂肪减少,肝病胃病得到彻底改善,脂肪肝、顽固性偏头痛、眩晕者症状明显得到改善,甚至能使男性体力增强,精力充沛,性欲提高,使用一个疗程后,身体各组织器官的生理功能就能恢复至10年前的水平。

服务员向胡海洋保证:“药品质量绝对保证,功效绝对安全,没有任何副作用和后遗症。”

胡海洋决定试一试,当场付清19.8万元钱,准备做一个疗程的治疗。

顾客:失功效法庭讨公道

胡海洋购买了生长激素后,在这家健康公司接受了注射治疗,用了3个月左右的时间。但胡海洋并没有感觉到身体发生任何变化。心存疑虑的胡海洋翻看着药品的说明书,并上网查询该激素的情况,发现该激素主要适用于儿童、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特纳氏综合症及慢性肾功能不全导致的有生长障碍体质的人群。胡海洋认为健康公司在向他介绍药品时扩大了药品的效果,误导了他的使用。为此,2011年11月21日,他一纸诉状将这家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健康公司退一赔一。

胡海洋诉称:他于2009年9月向健康公司购买了瑞典健豪宁HGH药品,价值19.8万元,健康公司在向他出售药品时称,该产品是保健产品,主要功能是抗衰老,同时健康公司提供的产品广告也载明,该产品适用于面色灰暗,内分泌失调,生物钟紊乱,新陈代谢失常,机体功能出现衰退,性功能下降,神经系统不协调以及免疫力低下等情况。后经查询该药品的说明书,得知该药实际是处方药,适用人群与己无关。该公司存在虚构药品疗效,夸大药品作用,严重误导消费的事实。胡海洋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退还货款19.8万元,赔偿19.8万元。

法庭上,胡海洋向法庭提供了健康公司的宣传册一本及保证书一份,反映:胡海洋向健康公司购买的瑞典健豪宁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生产商为瑞典公司,国内进口商为北京瑞尔润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7月29日,健康公司向胡海洋出具产品质量保证书,保证胡海洋向健康公司2009年9月购买的产品为进口产品,如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由健康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健康公司辩称:一、胡海洋与公司一致认可其购买的药品就是瑞典健豪宁HGH,如药品是处方药,就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调整双方的法律关系。二、胡海洋向该公司购买的瑞典健豪宁HGH,其功效是否具备公司向其出售时的宣传功效,胡海洋没有证据证明药品功效不存在,也没有证据证明其人身受到任何损害。三、该产品的广告宣传不是他们公司印制的。四、胡海洋在购买产品时已经对该产品作了充分的了解,且健豪宁这个产品在网上都能查询到,不存在公司欺诈的故意和事实。综上所述,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为证实药品来源的合法性,健康公司向法庭提供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出具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同时提供了加盖北京瑞尔润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的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法庭:欺诈经营责任难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法院认为,本案中,健康公司销售给胡海洋的健豪宁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是一种进口药品,按规定必须由国家批准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进行销售,健康公司不具备销售该药品的资格。另外,健康公司未能向法院提供该药品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口的相关凭证,也未提供相应证据来证明其提供的说明书的内容是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故健康公司销售健豪宁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的行为属于非法销售,其行为已构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的“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被告应当依法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日前,江阴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健康公司应退还胡海洋购物款19.8万元,并赔偿胡海洋19.8万元。

理性消费 依法维权

一起普通的保健品纠纷,再次暴露了保健品市场夸大宣传、违法经营、欺诈消费的诸多弊病。本案虽说只是一个个案,但该案还是反映出,在暴利的驱使下,美容、保健品偏离合法经营轨道的现实,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规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寻求全面提升。追求美丽,延缓衰老,正成为一种社会时尚。为了能美丽常在,一些消费者往往不计付出和费用,也正是这种情况的出现,才使美容、保健行业近年来得已迅速发展。

行业的迅速发展虽说有利于促进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但是,在美容、保健品行业,受高额利润的诱惑,竞争却往往变成了恶性和无序。为了吸引顾客,攫取高额利润,一些商家在所谓的高科技、新技术上挖空心思做文章,假借“高科技”外衣,捏造不切实际的“原理”,采用虚假的广告,片面夸大美容和保健效果,利用消费者的心理欺诈消费者。而一些更为恶劣的违法经营者把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当儿戏——非法经营,也是目前美容、保健行业中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之一。

对此,有关法律人士已多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该理性看待美容、保健药品的功效。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再神奇的药也不能阻断这条自然规律,美容、保健药品的作用有很大的局限性,切不可指望能通过美容、保健药品就能使人们青春永驻,更不能指望通过美容、保健药品使人们能够返老还童。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性消费水平。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还建议消费者保存好消费凭据。

据相关部门统计,当前,因美容、保健药品引发的各类纠纷,正成倍增加。可见,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对美容、保健行业的管理,在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要对美容、保健行业使用的用品、药品进行严格检查,避免消费者的身体、权益受到侵害。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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