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历问题报考公务员被拒,江苏一高级技工“较真”——
技能性人才能不能报考公务员?
8月27日,谈飞通过邮局快递收到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这位24岁的高级技工因报考公务员被拒而起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这意味着谈飞的高级技工身份还是没有享受与大专学历同等的对待,至少在目前他还是没有获得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这是全国首例因参加公务员考试报名,文化程度不被审核通过而起诉公务员招录部门的案件。
在谈飞看来,当初决定起诉政府部门时,不单单是为了他一个人,还为了和他一样出身的师哥师弟们。
在他之前,太多和他一样拿着高级技工证书而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都选择了放弃,但他决定“较下真”,因为他觉得“一个人的较真或许能改变一群人的命运”。
在谈飞看来,官司的背后有着几十万名接受职业教育学子的期盼。
谈飞所谓的“期盼”,现实地说,就是高级技工能获得报考公务员的资格,也就是实现“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享受到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谈飞和他的律师高冬竹认为这是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的待遇。
目前,谈飞正积极准备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谈飞的态度很坚决,“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
一场 “ 事关公平 ” 的诉讼
2012年2月13日,扬州技师学院2008届5年制高级技工班毕业生谈飞在报名参加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时,省人社厅考试中心未审核通过其提交的报名信息。理由是谈飞高级技师的身份不能按大专学历人员对待。
谈飞认为江苏省人社厅没有执行省委省政府规范文件关于“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应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的要求,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结果是江苏省人社厅做法符合规定。
于是,2012年4月18日谈飞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月27日,谈飞得到法院一审宣判结果,诉讼请求被驳回。
谈起报考公务员一事,谈飞显得很有“自知之明”。他告诉记者,即使江苏省人社厅同意他们参加地方公务员、事业人员招录考试,他们可能也考不上。但如果不给他们报考公务员的机会,就是没给他们公平的待遇。
谈飞所说的政府文件,指的是《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04]28号),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级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招生、学历、升学、收费等相关政策方面依法享受同类同等院校的同等待遇。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应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使用上一视同仁。”
扬州技师学院学生在校时,已按上述文件规定,按同类高职大专学费标准缴纳了学费(从2200元/年提高至3600元/年),但毕业后,却没有受到“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谈飞认为,这是一场“事关公平”的诉讼。
技工能否步入公务员队伍 ?
谈飞并不是第一个报考公务员岗位被拒的高级技工。
按照谈飞和他同学们的了解,根据政府规定,高级技工等同于大专学历,不仅仅表现在工资待遇方面,还表现在享有和大专学历毕业生同样机会上,这其中包括报考公务员。
高冬竹介绍,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报考公务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年曾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表示“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
据了解,江苏省人社厅所理解的高级技工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主要体现在薪资报酬等经济方面。
曹南春(化名),曾是扬州技师学院副院长,从事技工教育30多年。他向记者介绍,目前除了广东省,还没有省份实现高级技工可参加公务员考试。
据了解,深圳市政府文件规定,“在本市公务员、职员和雇员招考中,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相关职位时,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山东省目前也在积极推动技工参加公务员考试进程。去年召开的山东省职业能力建设暨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工作会议称,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等考试时,可享受大专学历同等待遇,允许报考。
高级技工距享受“大专学历同等对待”还有多远?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报考公务员的条件是大专文化程度,而非大专学历,根据政府文件,高级技工应具备大专文化程度。”高冬竹介绍,大专文化程度是否等于大专学历成了谈飞诉讼案件的焦点之争。
据高冬竹介绍,法庭认为大专学历是衡量大专文化程度的主要依据。
谈飞和他的同学们则很委屈,不能报考公务员让他们感觉“一辈子只能给别人打工,没有发展机会”。
曹南春告诉记者,职教学生争取的是一个公平对待的机会,公务员报考资格只是这些学生心中遭遇不公对待的一例,实际上,高级技工享受“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现实中还有很大的距离,现实中少有人承认他们的这一待遇。
谈飞和他的同学们因为高级技工身份在就业、薪资待遇、发展机会上常常碰壁。
曹南春告诉记者,一些企业招聘“大专学历”工作人员时,也鲜有人认同学生们的高级技工身份。
“这些职教学生感觉自己处于一个被放弃了的群体,上升通道被堵死。”曹南春说。
高冬竹认为,目前政府虽重视职业教育,但是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法规文件主要体现在职业教育的管理和人才培养上,唯一的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也对该群体的权利保护关注不够,通过立法来维护技工群体的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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