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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8月31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就业世袭制”早该寿终正寝了

惠铭生
《工人日报》(2012年08月31日 03版)

8月27日,湖南邵阳自来水公司内退职工石燕飞在公司纵火,造成3死4伤。官方称,石燕飞因公司未同意招收其第二个子女进入公司工作而纵火。媒体调查发现,该单位不满子女就业的职工多达百人,新局长上任10年间未安排职工子弟,职工世袭传统与外来关系户挤占编制矛盾尖锐。(见8月29日《法制日报》)

另据新华社报道,石燕飞因抢救无效于30日上午死亡。

在当今社会,哪条法律与政策规定单位有“就业世袭制”?哪有外来关系户和世袭职工这条分界线?

现实却是,邵阳自来水公司真有职工子弟就业“单位自包”的政策,即每个国有职工内退后,单位可以安排其一个子女工作。于是,在大多数职工心中根深蒂固的观念是:我是公司职工,公司就该安排我的子女入职,不安排就不行。

近年来,各种“拼爹”、“拼关系”就业,让社会阶层日益固化。与此同时,本应扫进历史垃圾堆的“就业世袭制”,在一些效益好、待遇高的热门国有企业,比如电力、供热、燃气和自来水企业等等,“名亡实存”——企业外有本事、有能力的求职者,望“企”兴叹;职工子女却不论能力大小、学历高低,轻松“世袭”。如此一来,这类企业往往人才良莠不齐,人员严重超编。

与“就业世袭制”的根深蒂固有关,一些事业单位屡屡上演“萝卜招聘”,个别城市竟有“红头文件”规定安排辖区内处级干部子女,不经公考直接进入机关单位当公务员,仿佛仍未告别“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路子。

可见,“就业世袭制”仍是“拼爹”、“拼关系”的一种,只不过其“资格”更老,危害更大,因为它是以“组织”的名义集体侵犯他人正常就业的权利。

拥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招谁不招谁,往往是领导说了算。如此,不仅有损社会公平正义,而且容易激化矛盾,邵阳纵火案就是典型。

“就业世袭制”早该寿终正寝!先明确了这一点,具体措施可以另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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