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一个本不是问题的问题(下)
1949年10月的开国大典,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新起点。一个被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束缚了两千余年的泱泱大国,一个饱受西方列强欺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深渊中痛苦挣扎了百余年的民族,从此站起来了。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反动统治的彻底结束,是中国人民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并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开端。所以,10月1日上午的开国大典与当晚在北京饭店举行的宴会,便成了中国历史上的空前盛事,成为划时代的历史转折。
成立伊始的中央人民政府对“开国第一宴”高度重视。据当时中新社的报道,周恩来总理极为关注开国大宴的各项筹备工作,从厨师选择到菜单酒品的确定都由他亲自审定。宴会上,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中外来宾们共同举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未来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相互祝贺。而茅台酒于开国大典的前一天便顺利运抵中南海怀仁堂,成为宴席桌上的主酒。这是茅台酒以“建国酒”身份的公开亮相,也是茅台酒被尊为“国酒”的开端。
曾看到一些文章提出“茅台酒是周总理捧红的”。此话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是茅台酒成为“国酒”的唯一原因。周总理善饮,对茅台酒情有独钟,这是不争的事实。总理对茅台酒的偏爱,一是因为其在革命战争中立下过不容忽视的建树,更重要的还在于茅台酒本身无与伦比的酒质与功效。
总理博学广识,当年看见红军战士为解除战后疲劳,以茅台酒擦洗手脚,便批评道“真是糟踏圣人”。这是引用魏晋年间尚书侍郎徐邈的典故,徐邈在家自饮沉醉,逢曹操遣人相召,徐灵机一动,谎称“臣正与圣人议事”,其后“圣人”一词便常在一些文人的著作中被当作酒的别称。其实周总理也好,毛主席也好,都对茅台酒的历史及享有的荣誉十分了解,他们曾告诉广大干部战士,茅台酒获得过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为国家争了光。因而,周恩来总理并不是刻意要捧红茅台酒,而是出于对它的深刻了解,出于对有着悠久历史与优良品质的茅台酒的关爱与保护。
以“国酒”命名茅台酒究竟始于何时?许多资料都引用了1975年王震将军的一句话。据说,在那一年召开的食品工业会议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王震同志说:“茅台酒是国酒”。由此,“国酒”便定位在了茅台身上。时隔9年,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朱学范又为茅台酒书下了“国酒茅台,玉液之冠”的八字题词。于是,茅台是“国酒”,“国酒”即茅台,成了无可争议的事实。
如果我们将日常所说的“国酒”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它的定位与上述两件事确实有一些关系。但从茅台酒国酒地位如何确立的角度来考察,那么毫无疑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那一天起,茅台酒的国酒地位,事实上便已经确立了下来。
当一个国家宣告建立、一个民族宣告独立、一个新的社会宣告诞生时,选定并用来庆贺与待客的酒,既是开国之酒,民族之酒,庆祝社会新生之酒,自然也是当之无愧的“国酒”。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同志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的时候,位于黔北的茅台镇尚未解放。但刚刚成立的人民政府,并未从解放区选择任何一种酒,却选择了千里以外,尚属敌占区的贵州茅台镇所产的茅台酒。这说明,茅台酒悠久的历史,自身的优良品质,无可超越的清醇甘美,让国家的领导者们相信,只有曾勇夺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的茅台酒,才担得起“国酒”这份荣誉。而以后的事实更加充分证明了这一选择的正确。1952年9月,新中国第一届评酒会在北京举行,各地送来参评的样酒多达万种,经过几级评选,茅台酒毫无悬念地从筛选出的103种酒样中脱颖而出,最终名列中国八大名酒榜首。
开国大典后,茅台酒的国酒地位已经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新编《仁怀县志》第八篇一章中有这样的记载:“1954年4月,湖北省进出口公司致函茅台酒厂,其中两处提到茅台酒是名贵‘国酒’,这是文字记载茅台酒为国酒的开端。”湖北省进出口公司既非政府部门,亦非主管全国酿酒行业的机构,自然没有评定谁是“国酒”的资格,但这封信函所反映的,却是早在建国初期茅台酒便被定位为“国酒”的既成事实。该书中还有以下一段记录:“1955年,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一直强调茅台酒是‘国酒’,要保证质量。”由此可见,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从1949年10月1日那一天起,茅台酒便已经被历史选定为“国酒”,这一点无庸置疑。
是否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国字号”品牌或“国酒”一类的产品,目前尚无人认真做过调研与统计。但在中国这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某种产品一经冠上“国字号”,便应该成为国家在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或某一行业的形象代表。消费者从它们的身上,应能感受到中国在某类产品、某个行业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发现并体会到它们的独特优势,认同其在世界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茅台酒正是这样一种“国字号”产品,其所以无可争议地成为“国酒”,就在于作为中国白酒行业的领军者,它在酿造工艺、香型、口感、回味、功效等方面都独具特色。这种特色迄今为止仍然是唯一的、最优秀的,也是无法模仿和取代的。
古往今来,吟咏描述茅台酒的诗文与作品汗牛充栋,那些品味过茅台美味的人们,搜尽枯肠将自己腹中唯美唯佳的词句都用来赞美茅台酒,但依旧只能流于个人感受,难以深入茅台酒的骨髓,道出它的神韵。即便再令人赏心悦目的美文,也无法将茅台酒写透,它是集天时、地利、人和于一身,融人类智慧与大自然恩赐于一体的产物。
茅台被确定为国酒是历史做出的选择。继1952年全国第一届评酒会上将茅台酒推为“八大名酒”之首后,各种荣誉光环便顺理成章地频频落在茅台酒的头上。1989年以前,国家一共举行了5届全国评酒会,每届评酒会茅台酒都在毫无争议的情况下获得殊荣。如同第一届一样,第二届评酒会的荣誉称谓为“国家名酒”,1973年的第三届、1984年的第四届则改设国家质量金质奖,1989年设国家名酒金奖,名称虽然变了,但所有的大奖依然“花落”茅台。
如果说国内的奖项是中国人自己设置自己评审的,那么同一时期,茅台酒在国际上摘下的桂冠,则是世界品酒师们公认的结果。继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荣获金奖之后,至1995年期间,茅台酒获得的国际荣誉至少多达11项。其中包括:1985年国际美食与旅游大赛金桂叶奖、1986年法国巴黎节第12届国际博览会金牌奖、同年第13届亚洲包装评比会“亚洲之星”包装奖、1987年香港第三世界广告大会中国出口广告一等奖、1989年首届北京国际博览会金奖、1991年第二届北京国际博览会金奖、1992年首届美国国际名酒博览会金奖、同年香港国际食品博览会最高金质奖、同年日本东京第四届国际名酒博览会金奖、1993年法国波尔多国际酒展特别荣誉奖与第五届亚太国际贸易博览会金奖、1995年美国巴拿马万国博览会80周年名酒品评会特别金奖第一名等等。
茅台酒在国内荣获的各种奖项也已经多到不胜枚举。可以这样说,自1930年“成义”茅台酒获贵州实业博览会特等奖、1935年贵州茅台酒在四川西南各省物资展览会拿下特等奖之后,自新中国成立至2004年,茅台酒在历届、各类评选中从来未曾落选,一直都站在领奖台上最显眼的位置,甚至一年之中获得若干奖项。这几乎成了茅台人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的事。
茅台人并未被国际国内荣誉的接踵而至冲昏头脑,他们清醒地知道,要稳定“国酒”的地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只有不断进取,勇往直前地奋斗不息。如今的茅台人,正沿着“中国白酒看贵州,世界白酒看中国”的道路,一往无前地埋头苦干。
茅台酒注册“国酒茅台”商标,本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因为它不过是认可历史,认可中国白酒的现状与未来,防止更多人打着“国字号”的幌子,搅乱视听。这应当是有利无弊的好事。
让人始终弄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喜欢把茅台当作射击的靶子,甚至当作当今部分官吏贪腐的始作俑者。作为一个研究中国白酒的学人,如果茅台停产,我们这个社会的风气就能得到净化的话,笔者必将第一个举双手赞成!
(作者系历史学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