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定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工人日报》(2012年08月18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陈志龙)日前,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维护职工权益巡回法庭”及“维护职工权益调解室”正式在永定县总工会挂牌,目前已拥有一间标准化的审判法庭场所和一间专门的调解室,聘任两名工会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该巡回法庭及调解室专门受理劳动争议及劳动者之间其他相关民事纠纷,调解劳动争议及其他社会矛盾,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特色巡回法庭。
近年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不断增加。为了化解争议,2009年永定县法院与永定县总工会和永定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三方合作,在永定县法院民一庭成立了“永定县维护职工合议庭”,由民一庭法官、人民陪审员担任,并邀请县总工会、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同时还在永定县总工会设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便民法庭”, 积极开展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调处化解了大量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并适时将一些劳动争议案件定在永定县总工会的便民法庭开庭审理。据统计,2011年以来,该院共指导永定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永定县总工会的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了232件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成功调解了17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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