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交强险亏,商业险赚:“堤内损失堤外补”罢了
日前,保监会发布2011年全国交强险账单,36家保险公司去年共承保了1.4亿辆机动车,赔付749亿元,其中承保亏损112亿元,投资收益20亿元,实际经营亏损92亿元,仅有3家盈利。自2006年推出交强险以来,只有2008年小幅盈利,此后亏损额逐年加大,或将倒逼相关部门对交强险费率机制进行调整。这是来自8月13日《新快报》、《北京商报》等多家媒体的消息。
目前交强险的经营模式是“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保险公司没有定价权,又要自担盈亏风险。也就是说,作为“准公共产品”的交强险在经营层面属于商业行为。交强险费率在设计之初的原则是“不盈利不亏损”,如今连年巨亏确实有必要审视费率机制,但另一个问题是,作为商业经营项目选择,不盈利倒也罢了,巨亏之下交强险何以仍然魅力无穷,成为各保险公司争抢的“宠儿”?
今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交强险很难盈利,仍对外资有极大吸引力,因为车主通常不会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分别投保两家公司,没有交强险资格的外资保险公司很难染指近两年火爆的车险市场。据悉,截至目前,已有多家外资机构向保监会提供交强险产品报备申请。其实,众保险公司之所以热衷于交强险业务,看中的并非交强险本身,而是可以一并出售的商业车险的盈利能力。
经营交强险虽然亏钱,却是保险公司的一棵“招财树”,这就是交强险之于保险公司的真正价值。而保险公司承保交强险所带来的亏空,必然要通过商业车险的盈利弥补,且还要有不菲的盈余。由此衍生,保险公司在商业车险方面是否谋利太高,甚至有暴利嫌疑?
今年以来,保监会清理了一批商业车险的违法条款,改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并且要求保险公司对违法违规和非理性竞争进行遏制,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在如此高压政策之下,央视4月15日《每周质量报告》播出《再问车险乱象》,揭示商业车险中存在一次事故被算两次,低价诱保、高价续保,高保低赔、搭售非车险险种、旧车拒保等重重陷阱猫腻。
现实中,保险公司或许并不在乎交强险到底是“不盈利”还是“真亏损”,而是能否一并销售商业车险,并在商业车险中巨额盈利甚至违法违规盈利。因此,审视交强险费率机制的同时,必须整饬商业车险的乱象,消费者不能一边为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亏损买单,又一边被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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