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东区工会实行月报制
《工人日报》(2012年08月13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高柱)今年以来,四川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月报制度”,由工资协商指导员每月将工资协商开展、执行的情况报告区总,区总按此进行专项督导,对拒不开展工资协商履行协议的企业进行工会主席约谈,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截至目前,该区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825份,涵盖企业1862家,签订率达97.6%。其中企业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议799家,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14家,覆盖企业915家,覆盖职工2990人,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11家,覆盖企业132家,覆盖职工178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