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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8月10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利为民所谋”咋成了“油要民来加”

司马童
《工人日报》(2012年08月10日 03版)

广东惠东县安墩镇村民冯和平到该镇司法所反映“泥石流冲毁农田”的问题,希望现场拍照取证,却被安墩镇司法所所长罗小东要求“赞助200元钱油费”。罗小东称,安墩镇维稳办经费奇缺,访民赞助点油钱并无不妥,并称冯和平趁机拿此事上告,实在是“太坏了”。(见8月8日《南方都市报》)

正如惠东县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听闻此事后所言,“这简直太荒谬了!”犹记得,一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常把“执政为民”、“利为民所谋”之类的口号挂在嘴边,如今司法所长是否为民谋了利尚不得而知,但却实实在在地上演了一出“油要民来加”。

公车无油请不动所长大驾,涉事村民提出愿用摩托车载之,所长又嫌没有面子,最后村民无奈赞助了100元油钱。就算人家心有怨气,寻着机会向有关领导反映此事,显然也不是什么“刁民太坏”,而纯粹是某些高高在上者咎由自取。如果说现实中“一条新闻毁了一名公仆前程”的事情确实时有发生,我看这样的后果与教训,“真的可以有”,并且应该有。

现实语境里,干群之间、官民之间的鱼水关系,在某些地方却渐渐变为“油水关系”。司法所长“赞助油钱”才肯挪步的荒唐一幕,再好不过地为人们提供了“油水关系怎样炼成”的经典范例。100元的“赞助加油”,看似小菜一碟、不足挂齿,可那些“敲竹杠”的公职人员想过没有:“小节”不拘,“大节”堪忧。或者说,正是因为此前已经养成了随便向百姓伸手,随时向当事人索取,随意接受当事人吃请的习惯,才导致了现在连100元油钱都要别人来付。

“油要民来加”、“饭要民来请”、“日子要当事人‘赞助’着过”,类似的事情在时下的官场里恐怕不是个别。这是在打公职人员的脸,也是在打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机制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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