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2年08月05日 星期一

工作中敢怒而不敢言的事儿:不发高温补贴、不给加班工资、求职遭遇歧视

【新闻广角】劳动者有权对这些行为说不

□本报记者 李仙菊 庞慧敏
《工人日报》(2012年08月05日 01版)

户外劳动者成为高温补贴难以落实的“重灾区”。孟德龙 摄

编者按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施行月余,但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运行情况并不乐观,户外劳动者拿不到高温补贴的情况不时见诸报端。

高温补贴有法可依却又难以落地成了建筑工地、快递等行业的“潜规则”,同时也成了劳动领域的一大顽疾。不光如此,不给加班工资、就业歧视等或明或暗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做法也成了屡见不鲜的社会现象。而忍气吞声、“吃哑巴亏”则成了劳动者最无奈的选择。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企业肆无忌惮地践踏劳动者权益?违法成本低、劳动者两权相害取其轻或是重要原因。

这里对几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进行了盘点,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支招,期望能让无力者有力,让勇敢者前行。


高温补贴:企业违规成本低,劳动者难以说不

42岁的陆惠月干了8年的工地绿化工却从来没领到过一分钱的高温补贴。

盛夏的广西南宁,烈日高照。青山路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上,陆惠月利用中午难得的1个小时休息时间,弯腰捡拾着地上的废弃木块。为了省钱,陆惠月经常会从工地上捡拾木柴回家充当柴火。

大热的天气里,陆惠月戴着帽子、穿着长袖长裤,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从早上8点到傍晚6点,陆惠月都得在烈日下度过,而她每天的工资只有70元,从来没有过高温补贴。

“能按时发工资我就满足了,其它的我想都不敢想!”陆惠月坦言,虽然知道高温补贴是一项印成白纸黑字的政策,但因为没文化不好找工作,也害怕因小失大丢了饭碗,她和很多工友一样选择的是沉默。

在同一处工地,记者认识了27岁的方名刚,他和这里其他的建筑工人不太一样。赤裸着上半身,一条沙滩裤、一双人字拖,看这一身行头没人知道眼前这位眉目清秀的小伙子是一名重点大学的高材生。“干哪行就得像哪行!”方名刚告诉记者,做销售工作的他几个月前刚辞职,为了攒点积蓄来工地上和家里人一起做内墙涂料,很快他就和工地上的正牌建筑工人打成一片。

提及高温补贴,方名刚无奈地笑了笑:“说真的,工人不会去提,即便提了也没用。一般来说建筑工地的活都是由私人承包,为了节省成本包工头根本不可能给予额外的补助!”

干了24年建筑工的杨浩增更不知高温补贴为何物。“不知道”、“没听说过”……这是记者近日在走访南宁市建筑工地时了解到的情况。

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露天作业35°C以上可享受高温补贴。然而,在天气潮热的南方,《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却成了最华丽的摆设,在部分领域形同虚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劳动关系处处长罗小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参与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均应享受高温补贴,高温补贴需纳入工资体系,未能领取补贴的劳动者可到劳动审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但是由于违规成本低,惩罚力度不够,警示作用不强,部分企业为节约成本选择‘钻空子’,没有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一些劳动者特别是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劳动群体,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未能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罗小工认为,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高温补贴的相关政策。同时对高温补贴发放实施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加班工资:追讨成本高,加班难加薪

“赶紧催下客户尽快取走包裹。”刚从货运车上下来,王勇(化名)顶着一脸的汗水跟同事商量着当天的工作。在天地华宇物流公司南宁市星湖路营业点,身穿黄色工作衫的王勇每天忙上忙下,身兼数职的他不仅要充当取货司机还得干业务员和搬货员的工作,连续一个月没有休息过。

十年前,通过层层考试,王勇终于挤进了当时天地华宇物流公司。他告诉记者,一年下来能休息一周就已经算运气好,十年中他加班的日子已经数不清了,但从未领到过一分加班费。“公司和我们签订合同时明令规定工作性质为不定时工作制,就加班费而言我们很想要但也很无奈!”

由于受不了高强度的工作,今年半年内,天地华宇物流公司南宁市星湖路营业点的出纳已经换了5任。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刚卸完包裹的杨晓松(化名)带着一脸疲惫坐到椅子上,22岁的他去年毕业后就到天地华宇物流公司上班。起初以为做的是业务员的轻松活,没想到却成了“搬运工”。“物流行业是没有加班工资的,能坚持的人真的不多!”

由于竞争加剧,不少企业已将加班作为一种工作常态,以创造更多的价值。

25岁的黄颖自从在广告公司上班后就有了“钢铁侠”的称号!

一副黑框眼镜,一身T恤牛仔裤,对于已经连续三天熬夜加班的黄颖而言少了一分青春气息多了一分疲态。作为一名网络编辑,黄颖每天对着电脑的时间超过12个小时,通宵赶制方案、周末加班已渐渐成为黄颖生活的全部。“朋友都说我是‘钢铁侠’,见我一面很困难。”说到这些,黄颖摘下眼镜,揉了揉布满血丝的眼睛。

但是,高密度的加班工作并没有给黄颖带来丰厚的回报。“我每个月工资2000元左右,加班费对我们而言实在遥不可及!”黄颖告诉记者,公司根本没有发放加班工资的规定,最多是给员工安排补休。即便员工明白自己有权争取,但为保饭碗通常选择“吃哑巴亏”。“社会竞争太大,老板不愁没人工作,讨要加班工资就等于变相辞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覃洪伟告诉记者,不按要求给予加班费的现象多发生在物流、保安等行业,私人企业最为明显。“违规成本低、惩罚力度弱让众多企业频频违规,而取证难、上诉成本过高又成了劳动者维权的屏障。” 覃洪伟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明确加班工资范畴并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同时也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对不按要求给予加班费的企业大声说“不”。

就业歧视:界限难界定,默认“潜规则”

就读于广西大学商学院的廖丽丽,是今年众多毕业生中的一名。金融专业毕业的她,比起身边其他冷门专业的同学来说,应该比较“抢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她应聘了多家银行,却频频被拒。

“就因为面容不够姣好,我感觉我四年的大学都白念了!”廖丽丽告诉记者,她所应聘的银行柜员对长相要求比较高,而她并没有优势。为了争取到工作,在经过一番认真考虑后她不得不另辟蹊径——做激光祛斑美容整形手术。“走进手术室的时候心里很恐惧,但是为了能找到满意的工作我没有别的选择。”廖丽丽无奈地说,“手术花了3000多元,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凭实力赚回来的!”

和廖丽丽一样,学习新闻专业的钟梅燕也是一位刚出校门的大学生。“一直以为找工作是靠实力,没想到会有那么多的‘坑’!”3个月前,钟梅燕在网上看到一则关于招聘秘书的信息,兴奋的她第一时间投了简历,没过几天便接到了招聘方的面试邀请。成绩一直处于中上水平的她对于找工作这事很有信心,但却没想到156厘米的身高成了找工作的一道屏障。

“面试的时候工作人员就只问了我的身高,我如实回答后对方只是‘哦’了一声就再也没有下文了,后来同学提醒我像秘书这些职业都是有‘潜规则’的,女生至少得在160厘米以上。”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多数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时都遇到过关于身高、性别、户籍等方面的就业歧视,面对这些“潜规则”,大多毕业生选择了默认或“绕道而行”。

据有关机构的研究表明,我国就业歧视种类繁多,最为常见的有: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户籍歧视、地域歧视、健康歧视、经验歧视、民族歧视、相貌歧视、身高歧视、酒量歧视等等,而年龄和性别方面的歧视更是到了司空见惯以致熟视无睹的地步。

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老师邓文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就业歧视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仍需相关专家予以更清楚地界定,避免与部分特殊行业的特定要求混淆。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