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4传销头目查出肺结核
警方公告其同伙查体
《工人日报》(2012年08月0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葛红普)山东泰安市公安局日前端掉了两个传销团伙,在准备对传销头目实施拘留时却发现,其中4人患有肺结核病。为此,警方发布公告,提醒与这4人曾经长期接触的人员及时检查身体,以免耽误治疗及病源扩散。
据警方介绍,7月23日早晨,50多岁的男子王某到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分局粥店派出所报警称,他的女儿一个多月前经朋友介绍来泰安打工,之后便与家人失去联系,前几天女儿突然给家里打来电话,说自己被囚禁在一个传销窝点内,该窝点就在粥店办事处南边一个村子里。
根据王某提供的信息,警方当日上午就捣毁了这个11人的传销窝点,并解救了王某的女儿。在遣散了其他传销人员后,警方确定其中2人是C级传销头目,决定对其依法刑事拘留。但在送2人进看守所前,民警带其到医院体检,竟意外发现其中1人患有肺结核病。
这还不是粥店派出所近期发现的唯一传销人员得肺结核的案例。7月17日中午,警方在泮河大街下旺村捣毁另一个传销窝点时,在对其中被刑事拘留的15名传销头目中也发现3人患有肺结核病。
据警方说,传销人员之所以容易感染上传染病与他们的居住条件有很大关系。为躲避警方打击,传销窝点大多租住偏僻民房,且一二十人杂聚。因害怕被群众举报,他们平时甚至都不敢打开门窗,室内空气很差。
办案民警说,他们处理此类案件时,除了传销头目外,一般都是当场遣散,这两次他们当场遣散就有300多人,但遣散后警方又很难再和他们联系上。为此,警方只能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提醒被遣散的传销人员,希望他们看到公告后及时检查身体,以免染病或致病源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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