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立法规范文明行为
乱扔垃圾需从事公益劳动
《工人日报》(2012年07月24日 001版)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深圳拟对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立法,在第一轮民意调查中,共有乱扔垃圾等49种不文明行为列入“拟处罚”名单。目前,第二轮民调已启动。
深圳拟将社会服务令、降低信用等级、刊登道歉声明等新手段列入处罚种类,加大立法的操作性。“新处罚手段借鉴了新加坡等国的先进经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社会服务令通过让违法者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各种公益劳动,弥补其给社会和个人造成的损害,更加侧重于教育、感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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