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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7月18日 星期一

加多宝、王老吉商标之争渐近尾声

《工人日报》(2012年07月18日 006版)

本报讯 7月16日广州药业发出公告,法院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王老吉”商标仲裁裁决的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王老吉”商标之争渐近尾声。

根据该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王老吉”商标仲裁裁决的申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今年5月9日作出仲裁裁决,裁定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自当日起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广药于今年6月如期推出了红罐王老吉,并与统一、银鹭和惠尔康等30家企业签订代工生产合同,立下5年内300亿元、2020年600亿元的销售目标。

不过,7月13日,加多宝向媒体出具了一份所谓“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证明了加多宝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尚在有效期。

根据这份协议,在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期间,加多宝仍然独家享有使用“王老吉”品牌生产和销售红罐凉茶的权利。

对于加多宝的侵权控诉,广药方认为,“两份补充协议已经被裁定无效,附属备案合同亦无效”。

7月4日,广药将销售带有“王老吉”字样的加多宝产品的两家广东经销商告上法庭,并分别索赔50万元;7月9日,广药宣布已经以侵权为由向各地海关申请扣留加多宝产品。

有业内人士就分析称,加多宝一再提起仲裁申请,一方面是在“通过多种手段实施拖延战术,尽量给品牌置换争取时间”,另一方面亦不排除借机炒作,以扩大加多宝品牌的知名度。(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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