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总启动“金秋爱心助学”
《工人日报》(2012年07月18日 002版)
本报讯 (通讯员鲁涛 记者毛浓曦)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总工会启动“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确保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入学。
救助范围包括:享受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子女;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意外伤亡事故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此外,单亲职工子女,以及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合同,加入工会组织,已在工会系统建档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也在救助之列。对于认定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学生,将发给入学交通费及第一个月生活费补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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