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上放心水 百姓翘首盼

资料图片

耿玉和 摄
编者按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强制实施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国标参考了欧盟、美、俄、日等国的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指标从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同时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
对公众来说,这无疑是件大好事,但能否实现全面达标,却值得关注。因为,我们正面临着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目前依然约有3亿农村人口和5000万城市人口的饮用水尚未达到安全标准,约有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比较严重。
环保部201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我国314个地级以上城市中,216个城市建设了备用水源,占68.8%,没有备用水源地的城市还有近百个,绝大多数城市都是单一水源的供给形式,尤其在南方多数城市都以地表水作为单一水源。
在如此不甚乐观的形势下,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全面实施,将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民生考题。
地表水污染严重
最新统计数字显示,现在我国有27条主要江河被污染,其中17条被严重污染。2011年上半年,七大水系除长江、珠江水质状况良好外,海河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超过40%,为重度污染,其余河流均为中度或轻度污染;90%城市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86%的城市河段污染普遍超标。
专家称,我国环境中污染物种类繁多,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涉及的水污染物就达109项,但实际污染物种类可能达到数百种。有些污染物在环境中超过一定浓度或经过一定时间的累积,就会威胁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
我国东北原本较“干净”的两大江河,如今也被污染了。继辽河水遭受严重污染后,东北另一大江河松花江水质污染也在逐年加重。有公报显示:我国七大水系污染程度排序中,辽河居第二位,松花江居第五位。
从松花江苯泄漏到广东北江镉污染,从滇池水葫芦疯长到太湖蓝藻泛滥……这些年,我国大江大河的水质问题,可谓此起彼伏,从来就没有间断过。
国家环保总局调查显示,自2005年松花江特大污染事件发生以来,我国共发生150多起水污染事件,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而据监察部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
因此,有专家称,中国大江大河已经进入“应急时代”。据环境部门监测,全国城镇每天至少有1亿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全国1/3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
众所周知,我国水资源有80%以上为农业用水,由于水资源分布不均衡,使许多地区处于严重缺水状态。目前我国1.34亿公顷耕地中,尚有5500万公顷是没有灌溉设施的干旱地,还有2000万公顷耕地受旱,有9300公顷草场缺水,全国有8000万农村人口缺水。其中由于水资源奇缺和水质不良,西北农业牧区有4000万人和3000万头牲畜饮水特别困难。
这些都折射出了当前一些问题的存在。比如,我国尾矿库管理不善的问题。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尾矿库12000多座,其中17%是危库、险库和病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极易造成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原国家环保总局曾进行拉网式排查:我国有2万多家石化企业,其中布设在七大流域的重点排污企业就有5379家,年排废水26亿吨;还有未经处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农田污水;堆放在河边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专家分析说,与一些地方不断上马化工项目的速度相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远远不能满足要求。一些无经营资质企业大量存在,一些企业唯利是图,无视法律规定,不规范处置危险废物现象屡禁不止。
这些,都是造成地表水污染的罪魁祸首。
地下水隐忧多多
那么,与地表水相比,地下水是何种状况呢?
来自环保部的数据表明,我国有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严重,57%的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较差甚至极差。
在区域上,我国地下水“三氮”污染突出,主要分布在华北、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农村约有两亿人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在京津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区,“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有机污染物在地下水中有一定程度的检出。
另据国土资源大调查结果显示,淮河流域埋深小于20米的地下水已普遍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埋深20米~50米的地下水以中度污染区为主,其分布面积占调查面积的51.7%。
地下水是我们的主要饮用水源,目前我国地下水开采总量已占总供水量的18%,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皆来自地下水。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
目前我国有3亿农村人口存在生活用水安全问题,其中由于受自然地质背景影响,部分地区分布有高砷水、高氟水、低碘水等,以及水质污染问题,受影响人口高达数亿,这些地区的群众遭受着砷中毒(皮肤癌)、地方性甲状腺病、克山病等地方病的困扰。
现代医学研究发现,人类80%的疾病与饮用水有关。直接饮用被污染的地下水会影响人体健康,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即使人们没有直接饮用被污染的水,垃圾、农药类、石油类等废弃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也极易通过地下水进入自然界的食物链系统,一旦食物链上被污染的食品吃进我们的肚子里,就可能使人体罹患50多种疾病。
自然污染源、农林业污染源、城市污染源和工矿业污染源,是污染地下水的四大原因。
其中,因城市垃圾填埋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正在使我国的供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数据显示,我国历年累计垃圾达720亿吨,占地5.4亿平方米,并且还在以每年占地约3000万平方米的速度发展,全国有200个城市陷入垃圾重围之中。
在我国,一些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并不高,而且一些正在运行的垃圾填埋场也没有采取防渗措施,使生活垃圾渗漏出来的有毒物质污染了地下水。
而地下水污染不同于地表水污染,一旦污染物质进入地下含水层中,就极难治理,完全治理好的可能性极低,因为治理地下水污染的高昂费用谁也承担不起!
水污染的责与罚
大地,不仅给人类提供了水、食物、能源等生存所需,同时还在承受着人类所抛弃的各种废物。而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人们,却无法承受水污染带来的“痛”。
2012年近半,全国各地就先后发生了10多起水污染事件。从广西龙江河的镉污染事件,到江苏镇江水源遭受苯酚污染,每一起都导致了部分居民日常饮用水面临困境。更加令人担忧的是,这些水污染已经延伸了到居民饮用水源地。
2011年我国十大污染事件中,绝大多数都是企业随意排污或管理不当所致。发生在云南的一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就是因为5000吨铬渣倒入水库,致使水库致命六价铬超标2000倍。
水污染事件频发,暴露出的多重深层次问题,既有排污企业道德缺失,不守法经营,只追求利益,不求环保的问题,也有各级政府监管缺失,执法不严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大环境监督和执法的力度。
可喜的是,相关措施已经出台:对于无排污许可证排污、偷排和超标排放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取消罚款上限;对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未进行自我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排污超过标准、排污超过总量指标、私设暗管的,将提高罚款幅度;对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环保部门将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所取得的收入50%以下的罚款。
我国对于重金属污染、水污染的法规建设尽管还不够完善,但也并非无章可循。除了《水污染防治法》,早在1996年,就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各种重金属污水的排放进行规范。同时还有规定,危险废物在企业内贮存不能超过一年。
但是,有些处罚往往在现实中难以奏效。因为,我国环境成本长期被低估,偷排污染后的违法成本大大低于其治理成本,这就造成了企业宁愿被罚款也要偷排现象的屡屡发生。再者,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往往还存在利益联系,如此一来,罚款数额就会缩水,难以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在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重行政处罚、轻民事赔偿的现象也很常见。
此外,对于土壤、生态的修复,国内目前既没有法律也没有成熟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难以开展。国内的公益诉讼仅局限在刑事案件,而因为污染环境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更是少之又少。
这一切,都不利于水污染事件的杜绝,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悉,“十二五”期间,环保部以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为重点,协力推进饮用水水源、湖泊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做法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加快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达标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监管。
上述措施固然值得期待,但我们更期待着,在强有力的执行下,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顺利地得到全面实施,彻底根治水污染问题,让公众喝上真正干净的放心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