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规范政策出台和修订程序
《工人日报》(2012年07月01日 003版)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系 蔡灿新讲师
问:交规的制定和实施属于政府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范畴,出现争议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答:西方国家早有这方面规定,现在全世界有超过50个国家有这方面政策规定,甚至有些国家用法律来规范安全驾驶问题。
有争议的原因在于这个政策出台的程序不够规范,出台方式过于仓促。作为公共政策,应经过议程、方案制定、方案评估和监控等多个环节。在政策出台前应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听取民意,这不仅是民主的体现,也是政策宣传和增强社会接受度的要求。
问:政策制定和服务完善应通过哪些途径保障?
答:我有四条建议供参考:
第一,加强完善交通法规,主要以法治推动交通安全。而且要保持法治延续性,尽量不要经常变动。第二,要加强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因为公共政策涉及到大多数人利益,尤其交通安全政策,应充分听取民意。第三,希望增强政策试验环节,通过政策试验看其效果如何,再进行推广。这样就可保持政策科学性。不然盲目推广,如果效果不好,容易损害政府权威。比如对开车违规打手机行为的处罚,可先选某个主干道进行试验,然后在向其他路段推广。第四,要加强配套政策建设,比如对违规打手机行为的认定程序、处罚力度、处罚公平性及维权投诉机制等各方面配套制度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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