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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6月26日 星期一

【工运探索】企业加强和深化民主管理的关键点

徐文光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26日 006版)

徐文光观点

凡是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问题、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以及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和重点问题都要公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要坚持和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就必须党委加强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发挥作用,不断探索民主管理的有效实现形式,才能代表和维护好职工的根本利益,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企业行政要切实担负厂务公开主体责任,自觉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企业行政是厂务公开活动的主体。各级行政要自觉落实厂务公开制度,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要通过厂务公开,促进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相互沟通、相互支持,为构建和谐企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首先,要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凡是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问题、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以及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和重点问题都要公开。

其次,要规范厂务公开的形式。厂务公开的形式要服从具体的公开内容,既要便捷可行,实用有效,又要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方便职工进行监督。企业行政要根据不同的内容而采取相对应的公开形式,做到公开内容有重点,推进工作有先后,既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又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公开办事结果,又公开办事程序;既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使厂务公开始终在职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不“打折扣”。

最后,要规范厂务公开的范围和时间。厂务公开工作要向基层延伸,形成集团、成员企业、分公司、基层四级公开的网络体系,多层次、多渠道互动拓展。厂务公开的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以采取定期、不定期、阶段性和年度性等,属于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分阶段公开,属于短期性、临时性工作可随时公开。

企业工会要依法开展工作,发挥民主管理主渠道作用

(一)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证职代会职权的落实。必须进一步健全职代会的组织体系。凡是建立工会组织的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公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要健全职代会制度,并纳入公司章程。必须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职工民主管理实施细则》,理顺职代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坚持股东会和职代会并存,各司其职,保证职代会职权的落实。

(二)建立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保证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和监督。建立健全民主选举职工董事、监事制度。采用职工代表提名,工会常委会研究,由党委组织部门考察,报企业党委研究同意,再召开职代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应作为职工代表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注意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比例,以保证重大决策的民主和对企业的监督。对于那些有内部职工持股的公司,工会可以按自愿的原则组织职工持股会,推举一定数量的代表参加董事会,以表达持股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切实实现职工群众对企业民主管理和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民主评议干部应以实绩取人和群众公认为导向,把民主管理列入各级领导工作目标岗位责任制,通过设立自上而下的群众监督网络,使群众监督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三)把抓好厂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摆到工会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厂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厂务公开组织机构,做到组织、思想、工作三落实;要把厂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扁平化管理后企业的厂务公开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通过对扁平化管理后企业的厂务公开和职工民主管理理论的研究和探讨,推动和促进厂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工会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基层厂务公开工作的分类指导,善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用典型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对在基层实践中创造的厂务公开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系统化、理论化、规范化,在整个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促进厂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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