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婴幼儿配方乳粉大超市每周抽检一次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25日 004版)

6月24日,湖北宜昌,超市里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6月24日获悉,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题通气会上表示,目前对包括进口乳制品在内的所有乳制品抽检力度不减,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保持每周进行抽样检验。而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明确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开展经常性抽检。一旦发现问题乳粉,要做到“清查清缴销毁到位、案件查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刘君凤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