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2年06月21日 星期一

【履职风采(八)】无怨无悔的十八年

——工会公职律师王小骏的维权步履

□本报记者 李刚殷 邹倜然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21日 005版)

图为王小骏正在处理上访职工的案子

“作为一名为职工服务的公职律师,除了敢打、擅打硬官司,还应该擅用‘巧劲儿’,尽可能地通过沟通和协调,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宁波市总工会前权益保障部部长兼维权帮扶中心负责人、现宁波市总工会调研员王小骏


初见王小骏,这位宁波市总工会前权益保障部部长兼维权帮扶中心负责人、现宁波市总工会调研员刚在山西结束调研。面对记者,他还是习惯性的保持低调:“采访我干什么?我又没什么好讲的。”

与这份低调相对的,是他在从事工会法律工作18年中,为素昧平生的职工据理力争,不知多少次与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红过脸,甚至与老熟人“撕破了脸皮”,打起了行政官司,为此遭到了一些人的误解和非议。数字最能说明问题:18年来,他无偿代书、出庭代理案件112件,办结率100%。处理非诉维权案件1256件,涉及经济标的1000余万元。

他以法为剑,在东海之滨坚定不移地守护着职工的合法权益。

决不让职工流血又流泪

18年前,不惑之年的王小骏开始了他“一生都不会后悔的事业”——以一名工会公职律师的身份,为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鼓与呼。在这个过程中,王小骏发现工伤案件占了很大比例。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赔偿,想出种种恶招。面对职工群众一次次流血又流泪,王小骏坐不住了。

在宁波打工的江西籍外来务工者郭才根,在一次操作中不幸左臂被机器严重轧伤,经一期治疗后前臂挛缩畸形,丧失正常功能,医生建议他过段时间再做矫形手术。但厂方却以200元钱打发他回家。为了获得二期治疗,小郭奔波了一年多却无着落。走投无路下,他来到了宁波市总工会,接待他的正是王小骏。

听完小郭的叙述,王小骏二话不说站起来就去了厂里。在厂里,王小骏逐条推翻了此前厂方与小郭签订的“伤者今后与单位无涉”的“霸王条款”,并依据有关工伤待遇的规定,双方达成了《事故处理协议书》,为小郭争取到了重新入院治疗的权利。

而此时王小骏却突患急性肝炎住进了医院,但他仍惦记着这个与他非亲非故的外地打工者。为了尽快落实小郭的医疗费用,王小骏几次背着医生跑去与企业主交涉。看着王小骏带病一次又一次上门,企业主最终也被感动了,主动支付了小郭的医疗费。临回老家前,小郭将一面“衷心感谢 无私援助”的锦旗送到了宁波市总工会,紧紧地握着王小骏的手说:“我永远忘不了您的恩情,忘不了工会的帮助。”

在宁波一家腈纶厂化工车间打工的安徽外来务工者陈钱喜,不幸遭二氧化硫重度中毒,出现了永久性病理状态,连呼吸都得依赖药物支持,被鉴定为伤残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因工伤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了争议,工厂竟停发了护理费和营养费。陈钱喜为讨说法,先后申请劳动仲裁、进行民事诉讼,非但没打赢官司,还花费了1万元的诉讼费和律师费。走投无路的他无意中在公交车上听人说王小骏敢于为职工主持公道,便慕名而来。

王小骏了解详情后,为他代写了长达6000多字的诉状,并担任了他的援助律师。

庭审当天下午,王小骏为这位身处绝境的农民工作了精彩的陈述,终于为他讨回了公道。在宁波市中院的调解下,双方最后达成协议,陈钱喜顺利拿到了后期医疗费、工伤赔偿等17万元。

为一名三级伤残的山东籍外来务工者提供法律援助,使他的工伤补偿费在原判决39万元的基础上增至43万余元,并由厂方一次性支付;他为徐泽银工伤致残连续奔波3年,所在的物流公司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工伤补偿14.4万元……像这样的案例,在王小骏的职业生涯中,有很多很多。

守护职工每一分血汗钱

除了工伤赔付,拖欠工资也是职工群众面临的一大问题。于是,王小骏又剑指“追薪”,为职工的每一分血汗钱奔波。

上至成千上万元,下到几十元数百元,只要有老板拖欠职工工资,王小骏就会义无反顾地站出来。

近年来,宁波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达上千万元,这其中凝结了王小骏大量的心血。

宁波一金属制品公司长期持续加班,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导致生产一线员工强烈不满,最后集体罢工。双方几次交涉未果,恶性事件一触即发。此时,29名外来务工人员集体上访宁波市总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希望工会出面主持公道。王小骏带领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企业,召集企业法人代表与外来务工人员代表进行协商。面对态度强硬的企业主,王小骏一方面尽力稳定职工情绪,另一方面有理有据地向企业解释法律规定,经过努力,企业最终同意补发4个月的加班工资,补足不足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差额,事情妥善得到解决。此后,员工主动提出加班加点,把停工3天影响的生产进度抢回来,保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订单任务,一场群体性事件得到了比较圆满的结果。

1993年1月,宁波一设计院的王师傅因与单位发生纠纷,被停职扣发了部分工资。后单位又对他做出了下岗处理,每月改发生活费,到最后干脆除名,停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此,王师傅及其老母亲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绝望之际,又是王小骏挺身而出,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四处奔走,王小骏收集了大量的证据,依法向市劳动部门和法院申请仲裁和民事诉讼。最后经法院判决,单位重新为王师傅安排了工作,补缴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4.6万元,补发工资9.4万元,一场历经近10年的劳动纠纷终于了结。

有理有据调解矛盾

18年的维权路,让王小骏深知,作为一名为职工服务的公职律师,除了敢打、擅打硬官司,还应该擅用“巧劲儿”,尽可能地通过沟通和协调,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此,在依法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王小骏把大量心血花在了办理非诉维权案件上。

原在宁波余姚一家草制品厂务工的江西农民工洪志海,因调换单位在体检时被诊断为“疑似尘肺”,需作进一步的职业病确诊。然而,原单位为推卸责任却拒绝出具证明,小洪因此失去了工作,靠举债度日。绝望之时他想到了宁波市总工会,王小骏热情地接待了他。在听了洪志海的遭遇后,他立即与余姚市总工会取得联系,同时专程赶到该市疾病防治控制中心调取了洪志海的体检诊断书,并多次上门到该草制品厂做工作,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规,终于使厂方为小洪出具了证明材料,帮助他获得了职业病防治的诊断权,拿到了工伤赔偿款。

2010年6月,愁容满面的周女士走进宁波市总工会,向王小骏求助。她原是鄞州区一纺织公司的员工,在单位已连续工作了10年。2009年12月底,她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却遭到公司拒绝,还为此丢了“饭碗”。公司迟迟不办理离职手续,致使她养老保险中断、失业保障金无法领取,给她的生活和今后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扰。万般无奈下,她与企业打起了官司。没想到劳动仲裁输了,法院一审也输了,她上诉至宁波中院作最后一搏,王小骏详细了解情况后,决定为周女士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与企业、法院进行协调。经过王小骏的耐心调解,企业终于在法院二审开庭前让步,同意一次性补偿周女士4.2万元,双方劳动关系自2010年1月31日终止。周女士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仅最近3年,王小骏通过非讼手段办理案件141件,其中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群体性案件就有13件,有力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不知不觉间,悠悠时光伴着东海涛声悄然而逝。今年12月,王小骏将正式退休。如今他虽已退居二线,但他笑着告诉记者,自己惦记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颗心没有变,也不会变。在他办公室里,“为民做主 肝胆相照”、“主持公道 排忧解难”、“工人的父母官”……一面面锦旗,仍在讲述着一段段维权的故事。



编辑点评

“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如何把这一维权观落到实处,不仅考验工会干部的责任心、使命感,也考验工会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王小骏从事工会法律工作18年,一方面,他忠于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自己在法律方面的专业素质,努力把维权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他以一个工会干部的情怀,不遗余力地为职工说话办事,千方百计帮职工维权解难,化解各方矛盾促进和谐。

做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维权工作,需要更多像王小骏这样的工会干部!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