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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6月20日 星期一

出境游归来旅行社“人间蒸发” 武汉72名游客巨额押金难讨要

涉事旅行社原法定代表人已被警方立案侦查 行业潜规则亟待整顿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20日 004版)

本报武汉6月19日电(记者张翀)武汉李女士近来很头疼。今年初,她在正大国旅交了6万元押金后去日本,回国后至今分文未退。三个月后,再去位于武汉市新华路怡美广场的正大国旅时,这里已经人去楼空了…… 今天,武汉正大国际旅行社原法定代表人蹇某及其亲属因涉嫌套现非法经营已被立案侦查。然而,还有71名旅客和李女士一样仍然在苦讨这笔押金。

“半年了,我跑了三四十趟了吧,只要回1.5万元。”武汉市民谌女士同样为讨要旅游押金的事情头疼不已,“对方一拖再拖,承诺书先后签了三四份,还是拿不到钱。旅行社说是有人非法滞留,导致损失。我们没有滞留,为什么不退我们的钱?”

据联合调查组今天透露,截至今年6月4日,共接到正大国旅同类投诉37次,涉及游客72名,拖欠金额达219万元。

原来,去年9月至12月,武汉正大国际旅行社(下称正大国旅)联合当地部分单位举办活动,通过消费抽奖等形式换取旅游券,招徕出境游游客。参加活动的每位游客必须缴纳3万元出境游押金,并承诺游客回国两个月后退还。然而,游客行程结束后却一直难以拿到这笔钱。直到今年初,这一非法行径才得以彻底曝光。

经核查,武汉正大国旅注册资金30万元,原法定代表人为蹇某。2011年9月以来,蹇某夫妻及其家庭成员一直以市海外、正大国际旅行社两个旅游公司的名义参与套现非法经营活动,恶意拖欠游客出境游押金。今年4月,为逃避游客上门追讨,该社在未向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搬至新地址办公并停止营业。

这一事件的背后是出境游押金管理真空的尴尬。记者以游客身份,联系了武汉地区15家旅行社得知,只有2家旅行社表示欧洲游不收押金,其他的收取押金为每人3万至10万元不等,最高收20万元。年龄不到35岁、未婚、无业,还需要提高押金标准。

对于旅行社“游客未发生滞留、私自离团,回汉后,押金1周内退还”的承诺,不少市民感觉不靠谱。

一位多年从事旅行社经营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市民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不少旅行社都将这笔钱当作流动资金,用于解决经营困难,一般都会想办法延期,拖到三四个月乃至半年的情况时有发生。”他表示,现在这几乎成了旅游业界的潜规则,反正也没人监管,所以能拖则拖。



编后

押金监管“真空”该填补了

武汉发生的这起事件不是偶然的。业内人士都知道,为防止参加出境游的游客离团滞留或非法打工,向他们收取数额庞大的押金,是各旅行社的“行规”。这些押金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千万元……如此庞大的资金,出了问题谁来承担?巨额押金背后存在很大的风险,可能会被挪作他用。一旦出现投资亏损等问题,旅行社也可能卷走押金,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影响当地旅游业发展,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至于押金利息,双方有合同约定。

然而,国家旅游局对各旅行社这种收取押金、降低风险的做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质押人的要求下,保管押金或预付款的单位或个人,要支付质押期间发生的利息收入。但如果没有第三方监管,同样容易产生经济纠纷。

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出境游的押金应以银行为第三方托管机构,将押金交给银行,而不是直接保存在旅行社。游客将押金存入指定银行,并向旅行社出示该行的存折,银行与旅行社及游客共同签订冻结授权书。游客旅游归来后,再签订解冻授权书,将原来存在银行的押金解冻。押金在客人参团期间产生的利息,由银行自动转入客人的账户。这应该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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