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七种模式”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19日 007版)
本报讯6月12日,山东省“潍坊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昌乐县召开,潍坊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昌乐县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七种模式”。
据了解,今年3月,在多次调研和充分讨论后,昌乐县总工会创新性提出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七种模式”,即国有企业专项集体合同模式、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专项集体合同模式、外商投资企业专项集体合同模式、小型非公企业专项集体合同模式、行业性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模式、区域性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模式、社区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模式。
按照“学习有典型,延伸一条藤,面面交叉到,覆盖立体型。”的方式推进,该县很快形成了横到边、纵到沿、“二次覆盖”、“多次覆盖”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格局。目前全县企业签订率已达100%,覆盖女职工3.5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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