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
谷春立 观点
建立完善倾听表达机制。全面实行工会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群众制度、工会主席接待日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及时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职工群众“表达有渠道、倾诉有人听、困难有人帮”
工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工会应该充分发挥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独特优势,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实现方式,发挥积极作用。
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推动社会管理网络体系全覆盖
中央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创新十六字方针。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受理解决职工利益诉求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实现受理解决职工利益诉求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一是建立完善倾听表达机制。全面实行工会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群众制度、工会主席接待日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及时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职工群众“表达有渠道、倾诉有人听、困难有人帮”。创新建立工会诉求代理制度,对工会组织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向党政部门反映。大力支持工会组织培育企业和社会组织,充分利用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原理,孵化催生企业和社会组织,推进企业和社会组织直接承担社会管理职能,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二是建立完善情绪疏导机制。把职工群众情绪疏导作为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在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全面设立接待窗口,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宣传舆论引导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把情绪疏导与职工群众诉求表达、广泛吸纳民意有机结合起来,让职工群众充分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各级工会组织应普遍建立工会预警信息制度,切实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控制、情报信息、处置预案、舆情导控、保障建设和联动协作等方面,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健全职工维权机制,全面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工会履行职责的有效途径。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工会要注重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努力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一是建立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运作、各方配合、合力推进”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新格局。二是建立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法规政策体系。工会要充分利用具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积极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三是建立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由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和企业家协会共同参加的三方协商机制,通过联合协商会议、联合发文、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依法推进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职工实现体面劳动。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审判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建立完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积极创新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探索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把工会打造成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夯实组织基础、提升队伍素质,是工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作用、扩大影响的重要途径。一是要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例如市、县(区)、街道的工会主席全部实现专职化,并享受同级副职待遇,为工会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重要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二是不断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始终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党工共建”原则,不断扩大工会的覆盖面,基层工会组织实现动态全覆盖。同时,创新开展党工共建工作,将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布局,建立党的建设和工会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的工作格局。三是着力提升职工素质。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广泛开展劳动竞赛、职工技能大赛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四是全力推进民生改善。大力支持工会组织完善服务帮扶体系建设,推动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从帮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单一生活救助向综合型帮扶转变、从临时性救助向长效保障服务转变,深入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医疗帮扶等活动,有效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难题,着力推进民生的有效改善,确保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五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动影响带动社会,努力塑造具有传统精神和时代特征的当代工人阶级新形象。(作者系中共鞍山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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