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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6月12日 星期一

“信访代理办事真利索”

本报记者 李昱霖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12日 03版)

一次工伤,让河北唐山丰润区石各庄镇的农民工张武鹏右腿神经部分断裂。而也正因为这次工伤,张武鹏认知了工会,并和当地的工会干部结下了友谊。

“我自己费了很多劲儿,也没要来赔偿金。最终还是工会帮咱办成了事儿。到现在,听到工会这俩字我就感觉亲!”张武鹏对记者说。

张武鹏曾在一家小型制造企业工作。“那天我正在上班,突然刮起了龙卷风,我的右腿一下子被风吹下来的车间屋顶砸伤了。后来我和老板商量赔偿的事,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张武鹏说,赔偿的事一拖就近一年。

百般无奈的张武鹏找到了镇总工会职工信访代理中心,镇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杨胜利接待了他,并签订了一份“协议”。他当时得到的答复是:不用再找了,就等电话吧!“我当时并没抱啥希望,让我等电话我就等呗!”说这话时,张武鹏憨厚地笑了。

其实,张武鹏到现在也没弄明白,为什么他签了那份“协议”后,自己就什么也不用管了,“就等电话了”?

张武鹏签订的那份“协议”,是一份工会“信访代理协议”。签订这份协议后,职工再也不用自己东奔西走,心由“代理”操,话由“代理”说,腿由“代理”跑。

职工信访由工会“代理”,这项制度于2007年5月首创于唐山市总工会。上访要么摸不着门,要么摸着了门却找不准人,这是当时很多向上反映问题的职工常见的现象。正是看到这种现象,唐山市总在该市工会系统推行了职工信访代理制度,努力破解职工不会访、盲目访、无序访难题。

张武鹏正是这一制度的受益者。“我也花钱请过律师,可没解决。找到工会,一支烟都不搭,闹心了一年的事,3天就办好了。信访代理中心办事真利索!”张武鹏笑呵呵地对记者说。

张武鹏本来的打算是让企业出5000元钱,“安慰”自己一下也就算了。“没想到,工会却帮我要来了3.3万元钱的赔偿金。”张武鹏说:“那件事发生后,我到现在还经常想,如果那个企业有工会,我就可能不会出那个闹心的事儿!”

几年来,和张武鹏一样,在唐山市,有越来越多的信访职工从“职工信访代理制度”中受益。目前,这个市已建起7000多个信访代理站,拥有2.4万多名信访代理员。

如今,唐山市创建的这种信访代理制度,正在河北全省推广。河北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职工信访代理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职工信访可交由省、市、县(市、区)、乡(街道)四级总工会和基层工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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