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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6月12日 星期一

送考生兰州“的哥”5闯红灯2次逆行 可否“减轻或免除处罚”见仁见智

高考与生命“碰撞”引发激辩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12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 康劲)兰州一位“的哥”一路连闯5处红灯并2次逆行,按规定会面临千元罚单及吊销驾照等处罚,但因为车上坐的是高考考生,交警部门可能免除对其处罚,由此引发诸多争议,成为今年又一个考场外的“生命话题”。

6月8日下午2时20分,兰州“的哥”田生强回忆说,当日一对父女拦停了他的车,上车后女孩告诉他要去参加高考。“仅有10分钟了,耽误了高考,女孩前程就会耽误了!”为紧急送这名考生赴考,田生强在兰州市区一路连闯5处红灯、2次逆行,最终在考试前将该考生送达兰州二中。事后田生强表示,即使面临严厉处罚,也不后悔。

在通过微博获知此事后,兰州交警部门通过官方微博表态:“如果情况属实,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我们将考虑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交警部门的回应,即刻引发市民诸多争议。

有市民表示:“闯红灯逆行,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谁负责?为一个考生,危害公众安全不值!”市民田敬峰认为,“毕竟不是送生命垂危的伤员。如果交警部门褒扬这种行为,就是对法治精神的否定。”电台编辑柴婧认为,“一次高考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但一次车祸却有可能毁掉一个人和不止一个家庭。不能通过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鼓励人们在紧急时候违反交通法规。”

但是,也有许多市民支持交警部门“柔性执法”,并对“的哥”的行为表示赞扬。市民张广义说:“不能让好人吃亏,不然就没有人再做好事了。违章罚款是规则,可不可以改变惩罚方式?”

面对高考和生命在特殊时期的“碰撞”,兰州市民包正忠由此感慨:“车祸会死人。不参加高考会死人吗?”

兰州商学院教授雷兴长认为,将高考和生命放在等值的价值序列中,以高考为理由而轻视生命、淡化生命,是社会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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