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08日 003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2号)精神和要求,中华全国总工会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拟推荐以下2个单位、2名就业工作者,作为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全国就业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6月7日至6月14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进行反映。
电 话:010-6859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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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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