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劳动监察、工会联合
葫芦岛乡镇设职工维权调解工作室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05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顾威 通讯员宿德震)辽宁省葫芦岛市总工会一份名为《关于成立职工维权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通知》近日发向各县(市)区总工会。据介绍,该《通知》是在总结该市龙港区总工会加强基层调解经验基础上采取的新举措,其目的是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龙港区2009年初成立了区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当年9月即在全区11个乡镇街道设立了职工法律服务站。该区工会有效整合司法、劳动监察资源,实行“三位一体”维权调解机制,由工会提供经费保证,提高了职工法律服务站的维权、调解效能。3年多来,各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累计接待咨询上访13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起,解决矛盾纠纷、债务纠纷、婚姻财产纠纷20余起。龙港区连湾卫生院多名退休人员因未办理医疗保险,2011年8月到连湾街道上访。街道职工法律服务站调查了解到,因卫生院效益不好,没有按要求为职工缴纳医保。经连湾街道党委出面协调,这一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葫芦岛市总推广该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经验,要求全市128个乡镇(街道)年底前全部成立“职工维权人民调解工作室”。
“调解工作室”由各乡镇(街道)工会、司法所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实行挂牌服务。各级工会组织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助。“职工维权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为职工提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政策咨询服务;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配合工会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劳动争议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对矛盾隐患进行排查、梳理、分类,发现矛盾,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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