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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5月24日 星期四

七部门下发意见,要求把保障环卫工权益作为重要工作

【《劳模张志娟陷入看不起病的困境》后续报道】鼓励地方设困难环卫工救助基金

补助因工伤或患重病住院治疗且家庭困难的环卫工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24日 01版)

本报北京5月23日电 (记者郑莉)“一线环卫职工常年在艰苦的环境中工作,劳动强度大、收入低。在全国,还有多少个‘张志娟’?他们的权益谁来保障?”在看到本报关于《劳模张志娟陷入看不起病的困境》的连续报道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有关负责人呼吁,进一步关注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城市美容师”们体面劳动。

5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部、国家安监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要求把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等作为体现政府作为的重要工作,并鼓励地方设立困难环卫职工救助基金。

环卫行业职工劳动强度大是有目共睹的现实。环卫工张志娟发病当天,先是从早上4时30分工作到7时30分,随后又从10时30分一直工作到19时30分,累计工作时间超过12个小时。正是过度劳累,导致她突发疾病。

“超时加班在环卫职工中非常普遍。”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此《意见》对改善环卫职工工作条件,特别是保障休息时间专门作出要求。包括用人单位要合理安排环卫职工工作量和休息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要按规定安排补休或给予补偿;设置环卫职工休息房,解决工间休息问题。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重点保障环卫职工工资福利和休息场所建设。

与此同时,针对环卫职工的劳动特点,《意见》还要求环卫系统推广建立一线职工健康疗养制度。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环卫系统收入水平普遍不高,职工抗风险能力较弱。为此,《意见》在要求建立健全环卫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同时,还鼓励地方设立困难环卫职工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因工伤或患有重病住院治疗且家庭特别困难的环卫职工的补助。

据介绍,《意见》从规范劳动人事管理、提高职工待遇、改善工作条件、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强化了对环卫行业职工工资收入、职业安全、休息健康等权利的保障。

“如果这些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相信‘张志娟’们将不会再因看不起病而陷入困境。”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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