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摘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在机制上下功夫求突破
郭海亮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22日 06版)
机制是工会维权的基本保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在机制上下功夫。首先是要落实源头参与制度。代表和组织职工加强立法参与,积极推动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工会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的作用,研究解决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其次是要落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以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为重点,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以“星级职代会建设”为载体,以提高职工代表素质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最后是要落实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坚持所有企业要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越是劳动关系复杂的企业越要推行;坚持把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尤其是工资报酬作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重点,让职工看得见、摸得着;坚持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平等协商,不经协商,工会有权拒绝执行;坚持集体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摘自《山西工运》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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