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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5月17日 星期一

宁夏区总发出通知要求

长期劳务派遣工直接加入用工单位工会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17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 马学礼)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将长期劳务派遣工纳入用工单位工会管理,劳务派遣工的权益有望得到更及时有效的维护。

近几年,宁夏劳务派遣用工发展较快,产生大量劳务派遣公司,但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却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宁夏总工会为此发布了《关于将长期劳务派遣工纳入用工单位工会管理的通知》予以规范。

《通知》规定,长期劳务派遣工应直接加入用工单位工会,季节性劳务派遣工直接加入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企业工会和用工单位工会对劳务派遣工会员实行分工合作、双向管理、双向维护。对于已经加入劳务派遣企业工会的劳务派遣工,经劳务派遣企业工会和用工单位工会双方协商,征得会员本人同意,签订会员全面代管协议,在劳务派遣工会员接受派遣期间,可由劳务派遣企业工会委托用工单位工会管理。劳务派遣企业工会负责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工资分配权益和民主管理权利等,用工单位工会负责落实休息休假、岗位培训、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通知》还规定,长期劳务派遣工的工会经费由用工单位按使用劳务派遣工人数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并按规定上缴;短期或季节性用工由用工单位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拨付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上缴。用工单位工会和劳务派遣单位工会收到工会经费分成部分时,应就工会经费的使用在双方劳务派遣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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