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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5月15日 星期二

劳动关系成党政领导培训课程 潜移默化中增强构建和谐意识

沈阳劳动关系培训入党校优化工会环境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15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 顾威 通讯员 康锦达)“心往一处想了,劲往一处使了。”近日,谈起邀请政府局领导参加劳动关系培训及沈阳市委党校将劳动关系内容纳入局、处党政领导教学内容的效果时,沈阳市总工会法律与民主管理部部长李世文如此评价。

工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很多工作尤其是维护职工权益工作,需要一些党政部门共同来做。然而,由于一些党政部门对工会工作不是很了解,就可能影响合作的效率和效果。于是,从2010年开始,沈阳市总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参加全总劳动关系学院培训时,也同时邀请与工会工作关系密切的市、区人社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干部参加。两年来,参加劳动关系学院培训的市、区人社局领导已有30多人。

2011年初,经沈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协调,沈阳市委党校设立了“劳动关系研究中心”,在市委组织部组织领导干部培训时,特别增设了劳动关系课。2011年,局党政领导干部班办了5期,参加学习的局党政领导388人。后备干部班4期,参加学习的中青年干部194人。

为让授课老师更多地了解工会工作,沈阳市总召开重要会议,邀请授课老师参加;工会文件及相关材料,下发基层工会时同时送授课老师;沈阳市总领导下去调研,邀请授课老师同往;沈阳市产业工会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请授课老师全程参与,并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因此,劳动关系课有理论有实践,生动活泼,成为最受学员欢迎的课程之一。

领导们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认识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变化。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在集中为企业办理工资手册和年检时,请工会派人参与监督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在企业年检时设专门窗口,请工会派专人对企业集体合同质量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年检。

去年2月,沈阳市总工会准备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的操作涉及人社、工商、国税、地税等8个部门,而其中最关键的“人社部门对不能提供集体合同文本的企业,不予核发工资手册;工商部门对不能提供集体合同文本的企业,不予年检”等内容,对企业有很大制约作用,且均为“首创”,这些内容在各职能部门积极与上级领导机关协调沟通后,最终被写进了《意见》。仅一个月时间,《指导意见 》正式出台。对此,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段阳、法律与民主管理部部长李世文都称“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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