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职责不明,又不具备强制性
快递国标叫好不叫座
5月1日起,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实施。相比此前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对“先验后签还是先签后验”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快递实名制作了新规定,市民今后在邮寄快递的时候需要携带身份证。
记者近日在济南调查发现,尽管快递国标已经实行多天,但实际推行效果并不理想。
记者发现,国标执行后,并没有获得消费者的普遍赞同,不少消费者对国标还存在这样那样的担忧。“现在个人信息很难保密,如果让不法分子得到了我的个人信息就麻烦了。”市民张先生坦言,对于国标要求寄件出示身份证的规定,他觉得有点不放心。淘宝一位卖家告诉记者,他做的都是散货生意,每件物品都是一个小包,如果挨个验视实在太麻烦。另一方面,快递员也往往不具备验视危险品的专业技能,不少快递员表示对此没把握。一位业内人士也坦言,虽然新国标对企业和消费者都是好事,但实际执行起来还是有些难度。
针对新标准执行力度参差不齐的现象,业内人士分析,这主要由几个方面原因造成。首先,由于国标增加了很多新规定,如开箱验视、当面签单等,都要花费快递员很多时间,这样一来就造成效率损失。济南一位快递企业负责人表示,新国标在收派件的处理手续和揽收时间上有一定的影响,增加了快递员的工作量。“打个比方,原来快递员收派一个快件可能花20分钟,现在时间可能要增加一倍,甚至更多。”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而言,效率上的损失就要依赖管理的改进以及人力的增加来弥补,但由于快递业门槛比较低,除少数大型企业外,大部分企业都是小型企业,资金链比较薄弱,因此难以承受效率上的损失,新标准的执行力度打折扣也在意料之中。
不少专家认为,快递业普遍实行的加盟模式也是引发国标执行不力的原因之一。业内采取直营模式的快递企业比较少,大多数企业都采取加盟模式。这种模式下总部对员工的控制能力并不是很强,是否履行国家标准就要看加盟企业的积极性。而加盟企业往往因为自身利益,不愿意执行国家标准。
业内人士表示,《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虽然对很多问题作了规定,但在执行上并不具备强制性,特别是没有规定相应的配套处罚措施,可能引发客户和快递从业者的争议,难以使新规落到实处。同时,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赋予哪个部门具体的行政管理权,而零散的法律规范又缺乏系统性和实用性。因此,不少业内人士呼吁,国家应当尽快出台快递服务相关执行细则,明确监管部门职责,确保快递服务监管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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