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
明确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08日 001版)
据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 (记者韩洁 徐蕊)记者7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加强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管理,财政部日前发文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和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
根据这份名为《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明确,从今年4月1日起,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中央级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核定。以上两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