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工会“五一”刊播公益广告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03日 002版)
本报讯(通讯员吕丹 记者高柱)“‘五一’期间你准备加班吗?会领到‘三薪’吗?市总工会温馨提示您,《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作报酬。”连日来,由四川自贡市广播电台持续播出的一条公益广告,受到了当地职工的欢迎。
在“五一”节到来之际,自贡市总特意在市广播电台推出公益广告宣传栏,在每天10点至18点整点前播出工会公益广告,其广告语既有节日问候,又宣传职工关心的劳动保护知识,让工会更加贴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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