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各方力推职代会立法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03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康劲 通讯员薛挺)记者近日从甘肃省总工会获悉,甘肃省委、省人大、省政协正积极通过地方立法为职工代表大会“撑腰”。未来的《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列》,将强化企业(单位)法人的责任义务,并赋予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职代会落实情况中更多的法律职能。
4月19日,甘肃省委副书记欧阳坚就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地方立法,保障职工民主权力作出批示,要求确保广大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并要求有关部门拿出可行的措施、办法。
甘肃省积极推进职代会立法工作一直得到省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去年4月,甘肃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等13家省直部门共同出台《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规范》,联合开展民主管理建制专项行动。至年底,全省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实现全覆盖,事业单位职代会建制率达到90%,已建会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到80%以上。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孙效东说:“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职代会的规定过于原则,不能很好地发挥职代会的作用,职代会立法工作显得极为紧迫。” 今年初,甘肃省全面加快职代会立法进程,省总工会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向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地方立法保障职工民主权力落实的提案》,同时,省人大在列入立法计划后,也积极组织力量赴各地调研,与国有、股份、非公企业、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工会干部及职工代表进行座谈。
“目前,社会各界普遍期望能通过地方立法,拓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适用范围,充实职代会职权。”参与立法调研的甘肃省总副主席朱亚丽表示,尽管已起草的条例文本有些地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立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希望各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代会法律制度献计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