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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4月28日 星期一

【道德观察】清华博士开出的“公民试卷”

康劲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28日 07版)

一些尚未真正认识和尊重公民权利的行政机关,正面对着日益成熟理性的公民群体,显然,他们还没有学会如何面对


2010年底,因老家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凌晨被拆,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致信有关政府机关屡屡碰壁。两年之后,历经挫折的王进文,终于收到了盖着国务院大印的行政复议裁决书。

面对这个还算不上结局的“结局”,有人以为王进文终于看到了一线“曙光”。但有一点却不应忽视,从国务院下达复议裁决的3月中旬,到此事被媒体公开披露的4月下旬,在长达近40天的时间里,既未见到相关部门的坦然回应,也未见当事官员的“自我辩护”。一份承载了公民期待的国务院裁决书,仿佛一下跌落在“空气”里,真是“亦无风雨亦无痕”。王进文未来的投诉之路究竟如何,目前还是一个未知的“问号”。

王进文遭遇的“强拆”,是在“没有见到拆迁协议书,没有见到强制拆迁通知书,没有见到开发商,没有见到任何书面文件,没有见到任何盖有高于村级别的印章的书面公告,也不知道……将来是原地回迁还是异地回迁,什么时候能回迁”的情况下进行的。而国务院开出的“行政复议裁决书”,则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行政权力的慎重和对公民权利的尊重。

从递交第一份投诉起,从乡、县、市、省乃至直达国务院,王进文的维权之路步步升级、步步惊心,他所面对的每一级政府权力机关、递交的每一份申诉,都可以看为一位理性公民投寄给行政机关的一张“公民试卷”。在这份“试卷”上,该填写怎样的答案,拷问着各级行政机关对政府责任的自觉和对公民权利的敬畏。遗憾的是,面对这份“试卷”,一些行政机关的表现远未“及格”,换句话说,一些行政机关还没有意识到究竟该怎样平等地面对公民。

“公民”一词语出古代希腊,其原意为“属于城邦的人”,到古罗马帝国时代规定:“凡在地域部落登记入册的自由民都获得公民权”,其中包括广大平民、外来移民和被释放的奴隶等等。中国古代没有“公民”的概念,只有“臣民”、“草民”甚至“贱民”之类的说法。自文艺复兴以来,“公民”的概念在世界各国都日臻成熟。在现代的文明社会中,公民之“公”,不仅指公民之间所获权利与义务必须人人平等,而且也指公民与政府之间也是一种平等的宪法关系。

拿拆迁这类的事情来说,我国的法律就规定,每一个公民可以因不服政府的拆迁行为而诉诸法律和行政裁决,同时,每一级政府机关也可以将“钉子户”送上被告席,经过法庭裁决后强制执行。而目前多数拆迁户所面对的问题是,许多政府机关并没有严格地走法律程序,需要拆迁的时候,“强”字当头、暴力开道;面对拆迁户的投诉、申诉,高高在上大门紧闭,俨然衙门做派。

在许多被拆迁者借助“过激行为”维权的今天,作为法学博士的王进文,坚守着一位公民的理性,不服输、不懈怠。他的维权履历正折射出一种时代的缺憾——一些尚未真正认识和尊重公民权利的行政机关,正面对着日益成熟理性的公民群体,当公民已经知道该怎样去做一个公民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学会如何面对。

王进文的“试卷”,测试着公民在行政权力中的分量和地位,当地的政府机关不该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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