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决定
(2012年4月27日)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28日 01版)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国广大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谱写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崭新篇章。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国广大职工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等315个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予董宝全等1233名职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授予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爱心车队等1085个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自觉肩负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继续担当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的时代先锋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为祖国、为人民再立新功。全国广大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自己的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和创新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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