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农增收、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员工福利……
农业龙头企业明确五项社会责任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26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杨兆敏)日前在武汉举办的“湖北省龙头企业高层培训”现场,企业老总们就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什么踊跃发表自己的看法。培训由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和乐施会联合举办。
据介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的是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起带领作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目前,全国龙头企业近11万家,国家级龙头企业超过1200家。来自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的张照新发言说,“农业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在带农增收、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员工福利、保护环境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五个方面。”
乐施会企业社会责任项目负责人蔡睿则认为,农户缺乏组织、进入市场能力不足是导致贫困产生的原因,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和适应市场,是对抗贫困的手段,这也是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所在。
据悉,该系列培训活动此前已分别在广东、河北、四川等地举行过,目的在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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