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扶贫定向招生”的政策善意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决定从2012年起,每年专门安排1万名左右的高校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见4月24日《新京报》)
这是一项充满善意的政策:增加了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机会,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缩小教育地区差距;以定向招生引导大学生回到贫困地区工作,可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按照《通知》要求,扶贫定向招生在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之间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分数线。这意味着,考生多了一次被重点大学录取的机会,但在录取分数上并无明显优惠。被定向录取后,学生入学时不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工作,则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待遇。总体而言,扶贫定向招生有优惠、有限制,考生怎样权衡全在自己,政策是否有足够吸引力则有待实践给出答案。
实际上,定向招生政策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实行过,目的也是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及艰苦地区工作。当时,“定向招生”是与“定向分配”密切挂钩的,由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一政策被教育部于2005年叫停。其中最大的问题便是难以做到“定向分配”,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大学生就业不再仰仗国家分配,就业选择越来越多,定向生不肯回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大有人在。
让人欣慰的是,在这次扶贫定向招生计划中,并无“定向分配”的强制性要求,而是“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这是政策上的进步,彰显了政策的善意。强扭的瓜毕竟不甜,强行要求大学生们回到贫困地区工作,可能也有失人性化。他们在外地工作,同样是在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至少能改变自己家庭的贫困现状。同时,相信大学生都有浓浓的乡情,很多定向生还是愿意回到家乡工作的,只要贫困地区能够为他们施展才能提供舞台。
其实,不管这些大学生毕业后是否回家乡工作,有一点是肯定的——贫困地区走出来的大学生越多,毕业后回家乡工作的大学生就越多,贫困地区改变面貌的机会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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