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
南北苏丹的中国石油企业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24日 03版)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记者曹欣阳 张媛)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2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石油企业及其合作伙伴在南北苏丹的合法权益应受到切实保护。
有记者问,目前苏丹总统巴希尔表示,不会再就石油问题同南苏丹举行谈判,也不会允许南苏丹通过苏丹领土运输石油。中国石油企业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
刘为民说,石油是南北苏丹共同的经济命脉,中方希望双方保持理性,坚持通过谈判妥善解决石油利益分配问题,这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中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为此作出积极努力。
“中国石油企业及其合作伙伴在南北苏丹都有重大项目,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受到切实保护。”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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